第2章 娘倒在酒坊門口
爹走後的第二年臘月,娘也躺倒了。
雪下得很大。娘拉著李崢,一家一家敲酒坊的門,求掌櫃收他做個學徒,混口飯。問到日頭偏西,娘走不動了,累倒在望水泉酒坊門口。寒風卷著雪,撲在她臉上。
李崢怯生生敲門,跟人借了碗熱水。娘喝了,緩過口氣,掙紮著要給開門的老人磕頭。
老人姓楊,望水泉酒坊的老掌櫃,脾氣古怪。他扶著門框,眼皮耷拉,看了半晌:“管一頓飯,學不成就滾。”
娘激動得又要磕,被他攔了。她按著李崢的肩膀,對著楊老頭的背影,結結實實磕了三個頭。
過年冇幾天,娘走了。
臨走前,她緊緊攥著李崢的手,翻來覆去隻說同一句話:“好好活著。”
八歲的李崢不懂啥叫好好活著。他隻曉得,往後吃飯去酒坊,睡覺回老宅,中間隔著大半個鎮子。
他在堂叔李四家住了小半年。李四怕老婆,家裡有個遠近聞名的悍婦,待他刻薄,罵起來半條街都聽得見。李崢睡牛棚的木板床,蓋露棉絮的破被。
冬日裡李四偷偷給耕牛生火,順帶也暖了他的牆角。
李氏冇好臉色,罵凶了,李崢就翻牆回老宅,躲在院裡捂嘴哭。哭夠了,再回李四家。他從不頂嘴,也不告狀——記著娘的話,活著,比爭一口氣要緊。
可他心裡有本賬,誰虧了他,誰幫過他,一筆一筆,記在骨頭上。
鄰家女兒瓶兒大他兩歲,牙尖嘴利,有時偷偷塞他半塊餅。李崢接了,記在心裡。這是他頭一筆債。
望水泉酒坊裡,李崢是最小的學徒。楊老頭規矩重,不為難孩子,也冇給過好臉。李崢拿比人高的掃把掃院子,掃完蹲牆角看螞蟻搬家。
“小螞蟻,力氣大,一顆糧食飽全家……”
他學酒館說書人的腔調,給螞蟻配音,配著配著自己先笑了。
工匠都覺這孩子心大,爹娘死絕還有心思耍。隻有楊老頭擰他耳朵時,尾音比彆處軟:“滾去乾活。”
李崢愛往臨街老酒館跑。掌櫃劉算盤是楊老頭二徒弟,由著他蹲櫃台後頭。酒館三教九流,商販、武人、說書人,一碟花生鹽豆,一碗老酒,能說半下午。
狐媚妖魔吃人心肝,江湖大俠仗劍行俠,世家小姐跟書生私定終身。李崢聽得目瞪口呆,精彩處跟著拍巴掌。
回家拿掃把當刀,在院裡打一套自創瘋魔棍法,把落葉當強盜馬賊,殺個屁滾尿流。
楊老頭為此擰過他耳朵,背手進屋跟劉算盤嘀咕:“這小子,心野。”
“心野好啊,”劉算盤撥算盤,“心野的孩子,活得長。”
那時李崢認識了林小強。隔壁林家飯莊少東家,家裡不缺吃穿,偏愛偷雞摸狗,說這是愛好。李崢翻牆爬樹、順瓜摸棗的手段,大半跟他學的。
倆人臭味相投,互為狗腿,今天偷劉員外蘆花雞,明天掏吳家牆根雞蛋,打得屁股開花,轉頭又湊一塊商量下一單。
要不是林小強從後廚偷飯接濟,李崢在李四家還得難熬。
也是那時,李崢認識了辛小夫子。
那天李崢溪邊放羊,羊啃了辛家菜地邊的草。辛老夫子帶孫子登高踏青,小公子要拉他去見官。
李崢梗脖子說見官就見官,嚇得羊跑了,倆人追羊追了半座山,末了坐一塊分了隻烤紅薯,就算認識了。
辛小夫子是狀元街辛府的小公子,爺爺辛老夫子做過夏禮部侍郎。這樣的門第,本跟李崢八竿子打不著。
可小公子怪,嫌詩書悶,愛跟李崢摸魚釣蝦;李崢嫌識字少,跟他讀書寫字。一個教捉蛐蛐,一個教下棋煮茶,倒成了全鎮最不像話的一對朋友。
辛老夫子倒真喜歡這野小子。有一回登山,老爺子喝多了酒,抬手拍了拍李崢的肩膀,眯著眼說:“我孫兒交的朋友,我認得。”
李崢那時聽不懂這話的分量。他隻曉得,辛家的門,永遠為他敞著。
日子苦是苦,李崢長得飛快。一眨眼五年。
十三歲的李崢,眉眼像娘,清秀乾淨,那雙手常年乾活,骨節分明,掌心裡磨出了厚繭,握起東西來穩當得很,怎麼看都不像個少年人的手。
然後,大餘來了。
北境胡虜陳兵壁江,暨南知府不戰而逃,大餘鐵騎如入無人之境。破城那夜,蠻子四處放火,酒坊鎮燒了三天三夜。
楊老頭跪坐在那口祖傳泉井的井口旁,一動不動,眼看著百年酒坊燒成一片白地,慢慢閉上了眼。第二天李崢來找他時,人已經硬了。
新知府收拾殘局,丈量酒坊產業,下令優待被毀酒坊遺民。楊老頭無兒無女,按學徒譜籍,酒坊該交徒弟經營。大徒弟二徒弟早逃難去,隻剩李崢這根獨苗。
辛小夫子一路跑回家,纏著爺爺出麵說情。辛老夫子應下這事,親自去作了保,十三歲的李崢這才有了名分,成了官家入籍的酒坊掌櫃。
當然,隻是個爛攤子。
酒坊燒剩四麵牆,存酒一壇不剩,隻有臨街老酒館,和酒坊後山曲洞裡幾窖他學徒時偷偷製下、冇舍得用的母曲。
老酒館重開,是李崢和陳小二的主意。陳小二本家姓陳,排行老二,原是彆家酒館幫閒,主家破城死滿門。一個學徒,一個幫閒,半斤八兩,一拍即合:李崢做掌櫃,陳小二跑堂。
半年,生意不死不活。逃難的逃了,大餘人嫌偏不來。存酒賣一壇少一壇,眼瞅見底。
“小掌櫃,咱這酒,最多再賣倆月。”打烊後陳小二扒櫃台數庫存,眉頭越皺越緊,“彆家都收糧了,咱拿啥釀?母曲倒有,工匠呢?糧食呢?”
“放心。”李崢蹲凳子上,拿樹枝撥算盤珠子,“用不了一個月,我有辦法。”
“你上月也這麼說。”
“上月不是冇錢麼。”
“這月就有了?”
李崢打哈哈,冇接話。他確實冇辦法。他隻有一個不敢說的念想——清蓮湖底那條金鯉。
那玩意釣上來,彆說什麼酒坊,半個酒坊鎮都買得下。
入夏。清蓮湖蓮花開了,萬裡荷塘,香得熏人。
李崢白天酒館幫工,夜裡去湖邊碰運氣。他信一個理:金鯉每夜月圓出水,天天打窩,總有一天碰上。有一回他握著鱗,竟聽見水底極遠極輕的一聲吟,像誰在喚他。他當是風。
這話跟誰都冇說。跟誰說誰笑他——十三歲酒倌,想釣金鯉,一夜暴富?
可李崢真想過一夜暴富。
不為發財。就為活下去,為娘那句好好活著,彆死。
入夜他常溜回清蓮湖,摸黑坐到天亮。胸口那片鱗會莫名發燙,像在應和什麼。他誰也冇說。娘的話壓著他:活著。可有些火,是壓不住的。
今晚,十五。
月亮升起來時,李崢背上酒糟布袋,拿上牛筋線和鐵鉤,出了門。
酒糟不多了。這是他末了一批口糧。
李崢站在湖邊,把腰間布袋又係緊一圈。
“金鯉,”他小聲說,“該出來了。”
懷裡的鱗片,燙了一下,燙得他心口發緊。他攥緊了布袋。
今夜,十五。
該有個了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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