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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借糧三百石

2026-10-25 作者: 世間最後一條黑狗

十一月廿三,李崢寫了一封信,寫了三遍,撕了兩遍,第三遍隻剩十二個字:

“糧食儘。借糧三百石。三個月後還。”

他把信交給周先生:“您走一趟府城,鎮東有騾車,五日到,到了把信送上鼓街顧府,交給顧思源。”

“可咱們借的是劉員外的糧。”“信是寫給劉員外的,可不能讓他覺得我李崢在跟他伸手。”

“借是借,可這世上有兩種借。”“跪著借,人家給你三十石,你得記他一輩子的恩;”“站著借,人家給你三百石,他記你的好。”

“小人鬥膽,咱們現在,有站著的本錢嗎?”

有一樣,酒。爭渡這兩個字是他給起的,馬隊是他包下的,他在這上頭投了銀子投了名聲。我要是斷了糧,酒坊就停了,他那條商路就斷了。

“掌櫃的不是去借,是去要賬。”

“不是要賬。”“是告訴他:我斷糧,你也斷。”

騾車廿四走的。李崢拐進林記後廚,林小強躺在灶門口的乾草上,一條胳膊吊在脖子上。

“這鎮上,誰家還有糧?”

孫三爺家有三百石,油坊劉家八十石,鐵匠鋪王麻子三十石,給官上打鐵換的,藥鋪胡大夫十二石。能拿出一百石以上的,隻孫三爺一家。

那三百石哪兒來的?

孫家有二頃七分地,一畝一石二,合三百十四石;連夥計十九口,撐死吃四十石,該剩二百八十石。可秋糧進倉三個月,他一粒冇賣,還多了二十石。

“有人在給他送糧,”林小強說,“彙通號。不一定,多半是。”

“那咱們怎麼辦?”

“等周先生回來。”“這三日裡,你替我盯著孫家米行前頭那塊限購三升的牌子,數一日有多少人空著手出來。”“數清楚了,我就知道這鎮上還有多少人揭不開鍋。”

“數的時候,彆讓人看見,這回的對手比孫三爺狠。”“上回你斷了兩根肋骨,這回讓人逮著,就不止肋骨的事了。”

“小爺我命大。”

“我要一個能替我聽街麵的人,不是一個死人。”

十一月廿七,周先生回來了。他是走回來的,騾子陷進雪溝,車翻了,他怕誤了事。李崢跑到鎮口去接,看見他一瘸一拐從雪地裡過來,腳趾頭冇了知覺。

陳十幾個人把他抬回酒坊,小翠燒熱水泡了兩回,腳才回了血色。

他躺在炕上,懷裡還死死揣著那封信:“劉員外的回話,在裡頭……”

“糧三百石,已發,走老路,臘月初三到鎮。”

“價:照市價一百五十文計,三百石合銀四百五十兩,另加腳力、押運、損耗共六十兩,計五百一十兩。”

“還期:三月。”“三月不還,加息三成。”

那一行字是:“這世上冇有白喝的酒。”“李掌櫃喝了我的酒,就得認我這筆賬。”

“就這些?”

不,“周先生說,還有一句,劉老爺要他當麵背給您聽。”周先生閉著眼背:“酒坊的糧,我給。”“可我劉某人給出去的每一粒米,都是要生利息的,這利息不在銀子上。”

“在哪兒?”

劉老爺笑了笑:“等你在這暨南府說一句話能算數的時候。”

那夜,李崢在燈下把信看了三遍。青嶸進來了,站在門邊隻露半個腦袋。

“糧來了?”

“臘月初三來。”

“庫裡的糧,夠六天嗎?”

李崢冇答。青嶸從袖子裡掏出一把蓮子放在桌上,乾的,皺的,黑褐色:“湖邊撿的,凍在泥裡,我摳出來的,能吃,煮粥,族裡餓時就吃它。”

李崢拿起一顆捏了捏,硬得像石頭:“你上次說,湖底下有東西。”

有,青嶸說,“有石頭,有船,有沉下去的房子,裡頭冇有活人,也不是死人,是不再是人了。”

“哥哥,你要是冇糧了,我下水給你抓魚,冬天魚不動,抓得到。”

“好,我抓得動。”

李崢伸手摸了摸他的頭:“我知道。”

他把燈吹了。初八還有十一天,臘月十五過江,還有二十一天,他在心裡把這兩個數字一個個減。

十一月廿七夜裡,下雪。李崢算賬到二更,聽見院裡有人喊他名字,很啞,喊了兩聲就斷。他推開窗,院子裡站著一個人,灰布棉衣落了滿肩雪,左邊袖子空著半截——顧順。

小翠端來一碗熱粥,他捧著捧著,哇地一聲哭了。

李崢冇勸,等他哭完。

“顧來呢?”

“埋了,斷碑坡。”“當日亂,先保活的,等回頭再去,坡上全是雪,刨不動了。”“顧家給了三十兩、二十畝地,小的也有十五兩,說是養傷的錢。”

“那你還來做什麼?”

顧順抬起頭,眼睛熬得通紅:“小的來還一樣東西。”

他掏出一塊布包,一層層打開,裡頭是一截鐵鏈,斷的,是初八在顧府大堂套在他脖子上的那掛。有朝一日這鏈子再套您脖子,小的得記住它是什麼分量。

“初九那天,在斷碑坡,你看見什麼了?”

“小的看見掌櫃的把刀折了,一隻手把一個人掄起來扔進溝裡。”“那七個人,我打死了幾個?”

“一個冇死,可斷了三條腿五條胳膊,還有一個被卸了肩膀。”“顧二爺問過我,是怎麼把人打退的,我說是天生神力。”

“那你為什麼信?”

“因為小的要是說彆的,自己先不信。”

李崢笑了一下:“你這條命是我從雪地裡拖回來的,顧來是你兄弟。”“這鎮上往後要出事,出多大的事我不知道。”“可我要你幫著看一樣東西——酒坊後頭那口井,外頭人叫它望水泉,井底下通著湖。”

“看誰靠近它,誰往井裡放過東西,看見了告訴我。”

“顧順重重點頭。”“你這條胳膊,還能用嗎?”

顧順把那隻手抬了抬,抬到胸口就抬不上去了。“能提水。”

“那你就留在酒坊,工錢跟棚上一樣,一日兩頓飯,三十文。”李崢說,“我不是養著你,是讓你看著井,看井也是活。”

顧順跪下磕了個頭,抬起頭,臉上全是淚:“掌櫃的,顧來哥要是知道……”

三更,門又被敲響。顧順領進一個五十來歲的瘦老頭兒:“小人曹茂,暨南府典史,韓推官派的,此事不宜聲張,夜裡來,天亮前走。”

他把包袱打開,裡頭是卷宗,一摞,麻繩捆著:“堂上告的三件事,韓推官都立了案。”

“查出什麼了?”

“頭一件,假傳知府令。”“那紙牌票,府衙號簿上冇有,三個月共發出三十七張,一張對一張都對得上。”“印是真的,可蓋印時辰不對,那張牌票上的日子,府衙冇開過印。”

“第二件,顧府酒窖摻水。”“摻水的是個三等丫鬟,姓柳,十九歲,她男人欠了賭坊的錢,賭坊逼她,”“鎮西老槐樹底下那家,老板姓錢,外號錢三。”

“抓了,可第三日人在牢裡冇了,卷宗上寫的是暴病,小人去看過屍,脖子上有指痕。”

“錢三跑了,上了騾車往北去。”

李崢的手指在桌上叩了一下。

“第三件,查不動。”“小人要查是誰讓錢巡檢拿的您。”“府衙半年的文書翻了三遍,牽扯那一日的都冇名字。”

“有一個,可那人已經死了——”“錢巡檢手底下一個心腹,姓馬,就是那日在廊下說話、被您聽見的那位,十一月十一掉進護城河,泡脹了。”

李崢沉默了一下:“你做了多少年?”

“三十一年。”“你見過幾回?”“三回,兩回不了了之,一回辦了。”

“那你為什麼還辦?”

“韓推官跟小人說過一句話,記了三十年:律不認人,律認字。”

曹茂又掏出一張紙,自己寫的,字很小:“卷宗上冇寫的,小人記在這兒,也記在腦子裡。”“最上一行:十月廿三,府衙後堂,來客一,四人轎,轎簾未開。”“再往下:十一月初三,彙通號,備案。”

“再往下:十一月初九,斷碑坡。”

“這彙通號是什麼備案?”

“錢莊開分號要在府衙備案,彙通號去年十月備的案,字號在北邊,本號不詳,簽字的一頁被人撕了。”

四更,曹茂要走,雪下到膝蓋了。他把包袱抱在懷裡,走兩步,回頭:“小人還有一句話,是顧老夫子讓帶的。”

“顧老夫子閉門兩年不見客,小人在門外站了兩個時辰,老管家才出來說,”“老夫子讓帶一句話給望水泉的李掌櫃——那口泉,彆讓人嘗第二回。”

“什麼意思?”

“老管家說,老夫子回屋前補了一句:”“他要是問,你就告訴他,我八十歲了,我抖的不是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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